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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及其配偶收入都要定期公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01:47 中国企业报

  【本报北京讯】全国人大代表、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声呼吁:国有企业的监管仅靠一个国资委是不够的,要把国企的高管人员乃至国资委的监管行为置身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这样国有企业的发展才能在阳光之下进行。

  马蔚华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四大建议。一是包括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或类同配偶生活状况人士的收入和家庭资产变动情况信息,都要定期公布;二是负责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还要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负责;三是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处理虚假信息举报,对于实名举报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举报,应予查实;四是如果有人对国有企业虚假信息披露进行举报,还要实行奖励。这样才能加大造假者的造假成本,将国有企业的经营真正放在阳光之下。

  (吴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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