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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的流失情况,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广泛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翁祖泽认为:巨额不良资产的形成有着极其复杂的原因,但一些权威机构的分析表明,投资失误、管理不严、财务纪律
松弛依然是不良资产不断出现的病灶所在,特别是决策失误问题时有发生。
“核销损失可以让企业轻装上阵,为企业重组创造条件,但对如此庞大的不良资产的核销,不能一笔勾销、一剥了之,让造成损失的责任者逍遥法外。必须实施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问责制,让责任者为自己的过失与错误付出代价,警醒后来者,防止新的亏损产生,避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更大的损失。”陈守义委员说。
翁祖泽委员说,对资产损失责任进行追究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但是“追究责任”不只是上级对下级的要求,不是会议中的口号,只有把“谁决策、谁负责”纳入法律框架,责任追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见到实效。
翁祖泽委员还说,在严格实行问责制的同时,要尽快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机制和制度上着手,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不断流失的问题。
代表委员还建议,应对决策者实行“无期限责任制”,对责任者按照法律追溯程序承担其历史责任。对决策失误者,无论责任大小,一律进行问责,并且按照责任大小,在经济上进行严厉的处罚,在法律责任上,绝不手软地查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惟有如此,使决策责任问责产生应有的威慑作用,才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新的损失。作为一种事后控制措施,问责制产生的震慑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问责制作用的有效发挥,还必须依赖于及早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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