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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谈“环保风暴”:鱼和熊掌可以兼得(组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 20:26 经济参考报
  通报68家不合格环评单位处理情况,叫停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公布46家未启动脱硫项目火电厂名单……

  岁末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在行使一票否决权、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方面采取的一系列强力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代表委员谈“环保风暴”:鱼和熊掌可以兼得(组图)
在今年的两会上,代表和委员们围绕环保话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代表、委员们认为,此次“环保风暴”刮得好,但如果各地将环保法规不折不扣地施行,并把环保问题变成每个单位、每个地方政府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就可以避免随时“刮风暴”。代表、委员们指出,只要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鱼”和“熊掌”是可以兼得的。

  政府部门不能有法不依

  “最近发生的所谓‘环保风暴’,凸显某些政府部门有法不依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曦对记者说,现实中有两种不遵守法律的现象,一是政府部门有法不依,二是开发者或生产者有法不依。两者相比,前者更具破坏性,更需要法律的规范和制约。

  王曦委员说,政府中,一部分政府部门在努力地执行环境法律,保护环境。但同时另一部分政府部门,却无视环境法,从事着牺牲环境和生态,谋求短期GDP增长的事情。

  在有些地方,由于单打一的经济发展观,环保部门甚至不能有效行使其法定的职能。因此,“环保风暴”揭示我们的政府在完整地、统一地履行公共职能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问题。

  王曦委员指出,现行法律缺乏对政府有法不依的监督和矫正手段,缺乏对政府和政府官员的问责机制。“环保风暴”可以说是我国的一种特殊的问责形式,尽管不能长期靠这种刮“风暴”的办法来对待政府有法不依的问题,但它毕竟揭示了现实存在的问责机制薄弱的问题。

  同时,对于政府部门执法不严的问题,现行法律的问责机制也有缺陷。在经济优先的指导思想下,不少地方的政府对于地方上的开发者和生产者违反环境法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执法不严。法律对这种政府不作为情况,缺乏追究责任的机制。

  让环保软约束“硬”起来

  “刮‘环保风暴’本身就说明了问题的存在,但通过这种形式可以提醒全社会重视环保工作,还是有必要的。但当保护环境成为全社会所有人的自觉行为时,这个‘风暴’就不要刮了,而应成为一种日常的,制度化的行动。我觉得环保要真的硬起来,那么环保的法律、法规就必须得到真正执行,否则可持续发展只是一句空话。”全国政协委员、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院长杨先明说。

  杨先明委员指出,我们应该研究一个问题,为什么很多项目尽管有环保法或者环保规定,但它们还可以上马,能够绕过去;为什么环保是一个软的约束,而不是一个硬约束,使得环保部门不得不通过“风暴”的形式把它变“硬”。在推进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怎么把可持续发展变成全民意识,变成政府意识,变成具体项目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重要环节,这需要我们在机制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变“矛盾”为“和谐”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有些人认为,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这是两难的选择,发展经济必然导致环境污染,如果注重环保,则必须以牺牲经济发展速度为代价。

  对此,杨先明委员严厉地批评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已经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在建国初期,由于资金条件、技术条件、环保意识等诸多限制,我国在很多产业发展中,出现了非生态化发展状态,但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有机地把环保与经济发展融为一体的发展阶段。

  对于如何做到鱼和熊掌兼得,全国政协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蔡玲建议,应用市场机制,加大企业环境污染的成本,提高环境保护的标准;参照国外一些成功做法,建立绿色壁垒和绿色通道,使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得以健全;在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中加上环境保护的相关指标,并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

  面对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一些污染者宁愿认罚也不守法等现象,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在提案中呼吁:尽快着手建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形成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责并举”的环境违法制裁机制,以便更加有效地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

  梁从诫委员建议,在“环境保护法”中进一步明确有关主体对侵犯公益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力,保证环境公益的诉讼权得到环境基本法的肯定;用法律形式赋予一切单位和个人以诉讼权,不论国家机关还是公民个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环境公益诉讼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要使侵犯国家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在任何时候均能受到法律追究。

  背景链接

  2005年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对外宣布停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

  2005年1月26日,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水电开发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水能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05年1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两控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十五”计划重点火电厂脱硫项目的进展情况,曝光了46家尚未启动脱硫项目的火电厂名单。

  2005年2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对外介绍,30个被叫停的违法开工项目已全部整改。

  2005年2月22日,国家环保总局对外发布了2005年1月地表水水质报告。报告显示,海河、辽河、淮河污染严重。

  2005年2月28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在十个省市启动了以环境核算和污染经济损失调查为内容的绿色GDP试点工作。

  相关稿件 2005是宏观调控关键年 [2005-3-6]不要让江河带“病”东流[2005-3-6]环境保护:把“风暴”变成制度[2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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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

  作者::李佳鹏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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