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六日电 题:“轻、重、缓、急”四谈免征农业税
中新社记者 魏晞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五日承诺,明年将在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原定五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提前两年实现,在中国这样的农业大国,将有九亿人口因此受益。“轻、重、缓、急”
四字,或可将此番中国免征农业税概括一二。
轻——
此前一年里,中国已有二十六个省区市宣布提前免征农业税。通过免征农业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去年中国免收、少收农业税近两百八十亿元,农民减负近百分三十以上。
延续数千年的“皇粮国税”一去不复返,在中国执政者眼里,每年几百亿的农业税收入相较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急迫话题,算是“轻”的了。
重——
免征农业税被视为解决“三农”问题中颇有份量的一步“棋”。有经济学家指出,农民收入过低,农村巨大的消费市场就无法启动,造成内需不足。社会学家则认为,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最终会影响全社会的稳定。
有人大代表接受采访时认为,中国加快减免农业税进程,不但减轻农民负担,更可助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当前,“三农”问题应是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
缓——
免征农业税涉及九亿农民,“要有紧迫感,但不能急躁”。有人担忧,在中国一些农业为主的区县,农业税一般占当地财政收入的三成以上,有的甚至高达七至八成。一些地方农村短时间内取消农业税,对由此产生的其他问题考虑并不完善,可能产生新的不合理收费。
此间评论称,中国应借免税之机,科学安排农村工作,真正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在中国这样的农业人口大国,这绝非一朝一夕之功。
急——
“少取、多予”,这被看作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一道“加减法”。在继续减轻农民负担“少取”的基础上,人们也颇期待“多予”农业的政策能更多出台。免除农业税以后,中国农民仍有“四盼”:一盼关心照顾农村弱势群体;二盼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不动摇;三盼及时清理陈欠农业税;四盼乡村干部职能转变。“农民不富,中国不富”,促进农民增收,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又是今后的长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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