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派记者 安明静 发自北京
3月5日,记者就国企改革中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
记者:存在着较大历史包袱的国有企业如何改制?如何防止国企大股东从上市公司抽
血的现象?
陈清泰: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着劣质资产或者积累了包袱。整体上市较难达到标准,或者即使上市了,但让投资者来承担这些劣质资产存在一定不合理性;但如果劣质资产剥离出去上市,上市公司和存续公司高管交叉任职,存续公司又通过种种途径从上市公司抽血,侵犯公众投资者权益。我的一个想法是国企上市可以效仿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将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打包后卖出。
记者:在打包出售的时候是否会存在国有资产流失?
陈清泰:各种各样的案例可以支持各种各样的观点。我们应该承认,在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确实存在。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国有产权改革不到位,很多企业的产权改革是自买自卖,或是官商结合贪污、转移和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
但我们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要停止改革,而是应在反对腐败,惩治腐败的同时深化和加快国有资产体制的改革。
国资流失的问题上,我认为重要的是应该明确这个根本问题,比“卖给谁”的问题更重要。
“谁有资格卖”,也就是说国有资产必须要有真老板,要有负责任的老板,要有产权责任约束的机构。
记者:现在国资改革的难点是什么?
陈清泰:目前国资改革的难点是,促使改革的对象主动起来,成为改革的最大动力。国资改革需要改革政府,但政府恰是改革的推动力。去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报告中谈到了行政改革,今年又提到了“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步伐”。总理对改革的态度比政府部门改革的态度更加明确和积极。
记者:谈到政府部门改革,有人认为应该有监督国资委的机构,应该消减国资委庞大的权力。你如何看?
陈清泰:我认为国资委国有资产的政策制定、法规制定应该交给财政部。国有资本运作的监督权应该交给财政部和审计局。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3月06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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