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的一部电话机,因质量问题提出退款,没想到沃尔玛在为其办理退款时,并未向顾客说明索回赠品,而是将随商品赠出的赠品也按金额扣除。4日,消费者季女士气愤地称,“沃尔玛超市这样处理退货对顾客不公平。”
据哈市南岗区消费者季女士介绍,2月5日,她在沃尔玛中山店购物时,正值店内开展一次性购满1000元商品可获赠50元代金券活动。于是,她在该店选购了一台售价为999元洗衣
机和一部售价为180元的电话机。同时,她获得了该店赠送的50元代金券,当日又在沃尔玛超市内选中了一款售价为49元的不粘煎锅。
据季女士讲,2月23日由于所购电话机不好使,她找到了沃尔玛反映情况,对方检验后同意退货。然而,令她不解的是,对方在为其办理退款时,并没有征求她的意见,而是将面值50元的代金券按等额现金扣出。于是,退掉电话机后季女士只拿回了130元。
季女士称,沃尔玛超市扣除50元现金的理由是,退回电话机后,季女士的消费金额不足1000元,不能参加赠送代金券的优惠活动,且赠品送出后没有往回退的。
次日,季女士拿着50元赠品再次来到沃尔玛,要求超市收回赠品,退回消费者50元现金,遭到沃尔玛超市拒绝。
对此,省消协信息咨询部部长张来斌认为,商家在处理退货时显失公平。既然现场同意消费者退回电话机,就应该全额退回购物款,双方的一个购销服务合同解除。同时,商家可以按规则操作,退款后消费者消费金额不足1000元,不能参加其赠送代金券的活动,双方应协商解决此事,不能单方做出扣款的决定。(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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