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蔚华:银行资产证券化立法有望破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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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 09:46 证券时报 | |||||||||
全国人大代表、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行长马蔚华今年围绕如何从立法上促进银行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八项议案,包括应允许商业银行投资企业债券、完善资产证券法等内容。他对记者表示,有关资产证券化的立法今年很有可能会破题;招商银行去年很多指标都非常优秀,各项业绩理想。 他说,中国即将全面入市,竞争将更加激烈,而国内商业银行
他建议,银行资产证券化立法应该由中国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制定有关立法草案,并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相应行政法规,使这项法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在条件成熟时上升为国家法律。 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渠道。建议应允许商业银行投资企业债券,清除有关法律障碍,这应该像允许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基金公司一样,在政策上尽早有所突破;同时,统一债券交易的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让商业银行重回交易所国债市场。 调整金融企业资产损失核销认定标准。根据财政部的现行规定,对银行资产核销规定的标准过高,不能涵盖各类事实上已经形成的损失情形。为此,他建议,调整金融企业资产损失核销认定条件,加大核销覆盖面。 针对最高法院去年11月4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他还特别提出,应对第6、7条制定补充协议的议案,防止该项规定对房地产信贷业务产生的巨大影响。他认为,该规定由于其6、7条在执行过程中可能有偏差,极可能诱发债务人的道德风险,极大影响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信贷业务,对目前商业银行1.7万亿个人住房贷款的安全性和产生极大隐患。因此,他提出应对这些规定应该作出详细的增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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