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付原)商务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银监会等中央7大部委昨天发布《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辽宁省、湖北省、厦门市、南京市、成都市、潍坊市、绵阳市等两省五市将进行试点商业流通体制改革的全面试点。试点时间从2005年1月开始,2007年底前结束。涉及改革的范围包括除粮食、棉花流通体制外的全部商业流通领域。根据这一全新的商业改革,我国将重点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并进一步推进超市、便利店、折扣店、专业店、专卖
店、无固定地点销售等新型业态的发展。
据《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日常工作由商务部负责。粮食、棉花流通体制改革不属于此次改革试点内容。除此以外,涉及全部商业领域的各个环节基本纳入了该《方案》的改革内容之中。
试点地区将选择食品、药品、成品油、商品批发和零售、餐饮服务、美发美容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商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商业信用档案体系,建立商业信用公告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
《方案》认为,现代流通业中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贸工农一体化、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需要重点发展。超市、便利店、折扣店、专业店、专卖店、无固定地点销售等新型业态需要更进一步推进。而传统的流通服务业特别是社区商业服务业将加强改造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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