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3月4日,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向新闻界郑重通报:“广东‘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批次为‘2003年7月7日’的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酱、辣椒油中均含有苏丹红(一号)。”当日晚,记者从质检总局了解到,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卫生部紧急部署,要求各级工商、质检、卫生部门从生产、流通、餐饮各个环节全方位进行执法检查
,严防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五项联合行动措施已开始实施,该五项举措分别是:
第一,严查所有食品经销企业。例如,凡是发现广东“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类制品一律不得销售,全部撤下货架。
第二,彻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检总局已指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广东“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所有辣椒制品;已生产的立即封存,停止销售,监督销毁;已售出的,全部召回,并彻查其生产原料,查清源头。
第三,加强对生产苏丹红(一号)化工企业监管,严防其进入食品生产加工领域。
第四,立即开展餐饮业检查。
第五,严格出入境食品监管。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对进口食品特别是原产于欧盟的食品加强苏丹红(一号)项目检测。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3月05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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