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海林)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一月份,我市价格总水平环比上升了0.2%,同比上升了1.2%,比全国环比升幅0.6%、同比升幅1.9%分别低了0.4、0.7个百分点;比省会福州市3.8%的升幅低了0.7个百分点,仍然位居全省9个设区市的末位。
物价部门分析,1月份我市价格总水平以低于全国和全省的涨幅开局,因素有多种,其中包括零售市场的经销商重新洗牌,开业价格战,家用电器价格上涨因素受到制约。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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