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11省区海关关长日前在广州召开首次联席会议,正式公布《海关积极参与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十项措施》,积极实行并探索区域内海陆空方面海关通关全面提速。今年年底前,凡泛珠区内企业如果途经广州新白云机场出口货物,可望实现在所在地海关就近办理报关手续,直接经由新白云机场出口,减少企业往返报关次数,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和物流成本。海关广东分署主任孙松璞称,希望充分发挥九省区与港澳机场航空资源的互补作用,并为跨境货物通关提供便利。特别是粤港澳三地机场的互动应强化,来适应货量增加
的压力。此外,粤港澳三地海关当前将着重统一并简化粤港、粤澳进出境监管单证,推进“西部通道”建设,加快建立与港澳跨境快速通关新模式,并以此为突破口,加强公路运输相关的管理。泛珠区域的海关还将探讨区内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方式实行“多点报关、口岸验放”监管模式的可行性。在目前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中途监管模式改革在广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海关将逐步推广至福建、海南和广西等省区。同时开展泛珠区域内河小型船舶中转业务,促进区域水运物流业发展。为发挥“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功能,海关将推动“区港联动”试点,在进出口物流发展的枢纽设立“保税物流中心”,有效利用“保税仓”、“出口监管仓”的作用。为支持动密集型企业向区域内生产成本较低地区转移,海关对于加工贸易企业区域内搬迁的,不分企业性质,涉及加工贸易项下不作价设备的转让或结转,免予转关运输,比照深加工结转分别在转出、转入地海关办理手续;涉及减免税设备的,转入企业持转入地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会同转出企业在转出的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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