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财政对粮食直补资金也不低于去年
本报讯记者黄宙辉实习生张丽报道: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2005年要继续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同时实行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记者从国家财政部获悉,今年中央财政准备安排55亿元对产粮大县直接进行奖励,而对粮食直补的资金将不低于去年的额度。
直补金禁止抵扣任何税费
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周三说,2005年实施粮食直补的基本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安排的粮食直补资金,不能低于2004年的直补资金额度,有条件的省份,可以适当增加。据统计,去年全国有29个省实施粮食直补,安排直补资金达到116亿元。此外,还对实施粮食直补的具体办法进行适当调整。一是完善粮食直补方式,解决好“黑地”问题。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原则上按粮食种植面积补贴,如采取其他方式,也要剔除不种粮的因素,尽可能做到与种植面积接近;二是调整资金兑付方式,直接将粮食直补资金兑付给种粮农民,不再允许采用抵扣农业税的方式,禁止抵扣任何税费;三是调整资金兑付时间,当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尽可能在播种后3个月内一次性兑付给种粮农户,最迟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不再分两次兑付。
奖励金不得建办公楼
朱志刚透露,今年中央财政准备安排55亿元对产粮大县直接进行奖励。其奖励政策有三条:一是直接奖励到县,以1998年至2002年五年《统计年鉴》的分县数据为依据,考虑分县粮食商品量、粮食产量、粮食播种面积等因素,直接算账到县,奖励资金直接拨付到县;二是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财力补助,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奖励资金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
奖励入围县一定三年
三是奖励入围县一定3年,动态监管。奖励范围是:1998年至2002年5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2亿公斤、且商品量大于500万公斤的县;此外,考虑到一些县尽管达不到上述条件,但对区域内的粮食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对粮食供求产生重大影响,也纳入奖励范围。同时对入选的县进行动态监管,对粮食生产下滑,不再符合产粮大县条件的;或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中止奖励资格。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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