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无偿献血将获意外伤害保险
本报讯自今年1月1日以后,天津每位无偿献血者可获赠年累计最高赔付额分别为5000元和3000元人民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按照天津市献血办和中国人保天津分公司的合作协议,一次献血200毫升者,保险期限
为1年,一次献血400毫升者,保险期限为两年,但也可选择1年内上两份保险,即意外伤害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年累计最高赔付额分别达1万元和6000元人民币。对去年12月献血的大学生和部队官兵补办保险,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
协议协定,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可根据条款规定获取相应保金,累计最高赔付额5000元(献血400毫升者可为1万元)。被保险人在工作、学习中或乘坐交通工具时因遭受主险合同所述意外伤害事故,而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县级以上(含县级)社险医保中心或保险方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保险方在累计医疗费用中扣除300元的绝对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理赔,年累计最高赔偿金额3000元人民币。
(张建新 任勇)
结核病、疟疾防治项目获全球基金支持
本报讯据卫生部消息,全球抗击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下简称全球基金)委员会日前宣布,截止到2005年2月15日,首轮全球基金赠款项目的两年执行期限已到,并将继续向16个受赠国的21个全球基金项目续拨1.19亿美元的资金。我国防治结核病、疟疾的两个全球基金项目通过了全球基金的此次2年评估,在今后3年内,这两个项目将继续得到全球基金分别为2270万美元和288万美元的支持。
全球基金的项目期限一般为5年,但在项目执行的开始要与受赠方签订一个两年的协议。全球基金在对最初两年的项目执行业绩做出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将项目继续执行到全部期限结束。
目前,全球基金有300多个项目,平均每个月都要签署一项新的项目。这16个国家的21个资助项目已接受了全球资金的评估,证实这些项目取得了切实的成效,全球基金将在接下来的第三至五年内继续支持这些项目的执行。
(胡文华)
《市场报》 (2005年03月04日 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