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标准难以维护社会公平个税起征点酝酿提高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马蔚华、姜德明、周红玲及全国政协委员刘家琛、王志琼、赵学铭分别提交3份议案和2份提案,提出现行法律规定的800元的个税起征点应该调高。3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个税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把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作为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
一直在提个税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姜德明认为,现在个税的65%左右都来自工薪阶层,这显然已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他表示,今年还会提个税议案。
3月2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个税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等问题,税务部门一直都在调研和酝酿之中。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把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作为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但具体个人所得税的起征标准何时调整、怎样调整、如何实施还都需要该法审议通过后才能决定。
现行起征点有悖公平
目前普遍实行的个税起征点是800元,而该标准制定于1980年,距今已经25年左右了。然而经过20余年的发展,社会收入水平已经有了10倍甚至数十倍的提高,而且区域间、不同职业间、不同年龄段的收入也呈现出了明显的差距。此外,人们的收入来源也从单一职业的劳动收入,多样化为劳动收入、兼职收入、投资收入等并存。在这种情况下,800元的个税起征点已经难以起到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了。
提高起征点呼声强烈
近几年,一个怪现象逐渐进入公众关注的视野:越是有钱人缴税反而越少,甚至不缴税,而中低收入阶层却成了缴纳个税的主力军。全国人大代表姜德明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现在个税的65%都来自工薪阶层,在西方被称为“良税”、以调节个人收入、平衡社会财富等为主要目的的个人所得税,已经越来越有些尴尬了,个税征管体制“必须修改、亟待修改”的呼声越来越高了。
部分城市提高起征点
2月28日下午,北京市地税局个税管理处有关人员表示,目前税制改革,尤其是个税改革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目前个人取得11类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意外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的涉及面最广。从2003年9月1日开始,北京市每人每月的补贴免税扣税额,由200元提高到400元,个税工薪项目起征点,也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这样的调整对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都有意义。实际上,上海、深圳等大城市也已经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等情况,逐步调高了个税起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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