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农信社改革 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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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04:26 京华时报 | |||||||||
作者: 陈琰 叶永笔 年终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国家进行3项扶持 昨天,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银监局、北京市国资委在京召开“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筹备组成立大会”。北京市政府副市长翟鸿祥在会上表示,全国首家农村商业银行———北
成立改革筹备组 北京银监局局长赖小民在会上介绍,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筹备小组由12人组成。主要负责人是,原北京市审计局副局长赵济堃、原深圳市商业银行行长金维虹、原北京市金融办副主任任俊峰、原北京农信社联社党委书记陈翰林。 在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挂名后,其管理权限将由之前的中央下放到地方,实行“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农村金融机构依法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据介绍,未来的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性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将由农民、农村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以“立足城乡、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为市场定位。市农村商业银行将在今年年底实现正式挂牌。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赖小民介绍,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监事会”为核心内容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市农村商业银行最高权力机构,包括农民、中小企业股东在内的各类股东按持有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制订规范的议事规则,建立律师见证制度,公开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设独立董事1-2人。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开业时在董事会内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其后逐步设立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为确保中小股东利益,在董事会中有一定比例的农民自然人和中小企业股东代表。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市农村商业银行设行长1人,副行长4-5人。行长对董事会负责。行长不得由董事长兼任。 获3项扶持政策 赖小民介绍,国家将对农信社的改革实行3项扶持政策。一是保值贴补息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国家财政部将向市农村商业银行转拨中央拨付的保值贴补息8585.6万元;二是税收政策。从2004年至2006年,对农村信用社(市农村商业银行)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三是资金扶持政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使用中央银行专项票据24.2亿元,这部分资金将于今年6月份到位。 在这些政策的支持下,2006年年底之前,改革后的农信社各项存款余额增加到1000亿元左右,比2002年末增加50%;各项贷款余额增加到600亿元左右,比2002年末增加70%;股本金增加到30亿元左右,比2002年末增长4倍;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不良贷款比例降至10%以下。 市委组织部部长赵家骐最终表示,改革完成后,北京地区141家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将全部撤销,全部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新的管理模式将解决当前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制度、管理体制、风险防范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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