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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宏生“戴罪”上两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02:06 中国企业报

  冀文海/文

  3月3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在京开幕。和往年一样,贾庆林主席在人民大会堂进行了一年一度的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而对黄宏生委员来说,今年的会议有点不同寻常,因为他刚刚离开香港高等法院的被告席,就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转身来到了北京的会议现场。

  作为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创维数码公司前董事局主席,黄宏生是去年底在香港廉正公署的“虎山行”行动中,因为涉嫌贪污公司资金、伪造会计记录等罪名被拘捕的。按照香港法院法律程序,于今年3月2日对其进行了首次提审。而3月3日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就要在北京开幕,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黄宏生能否参加这次会议,自然成了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按照一般人过去的思维逻辑,“出事”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在问题没有弄清楚之前,不会出现在举世关注的两会上的。

  然而如今,黄宏生来了。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到北京参加会议了。根据公开的报道,就在政协会议开幕的前一天,香港高等法院的确对黄宏生进行了提审。因为没有确切证据判定黄宏生有罪,高等法院就准许他以全国政协委员身份赴京参加两会,此案延至今年6月1日开庭审理。

  这一结果,会不会是香港法院“特殊处理”?我们难以得出结论。但从3月2日的提审来看,香港廉正公署在法庭还对黄宏生及其兄弟追加了两项新的罪名指控:一项串谋偷窃及一项串谋诈骗。由此可以推测,香港法院也许并没有对黄宏生搞“特殊化”,他们只是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办案:“事就是事”,你还可以以政协委员身份履行参政议政的政治权利;“非就是非”,你有问题我们还要继续调查。

  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香港法院对黄宏生案的处理体现了“无罪推定”的法学原理:即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证明你的罪行,法律无权剥夺你的其他合法权利。而我们内地一般人过去的思维惯性里,“出事”的人首先就假定你是“罪人”,不能享受正当的政治及其他权利,这就是一种“有罪推定”思维,是我国目前法律改革中的一个重点内容。

  今年两会,是党中央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第一年的首个重大会议,“黄宏生事件”可以看做中国法制改革的一个积极信号,这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为我们迈向和谐社会增添了新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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