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状告工行收取交通卡补卡费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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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00:02 北京现代商报 | |||||||||
2003年7月30日,中国工商报记者喻山澜因牡丹交通卡丢失,到工行宣武支行下属的一储蓄所交纳了100元补卡费,办理了补卡手续。 2004年4月,喻山澜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工行北京分行与宣武支行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北京分行停止执行自定的补办牡丹交通卡收费100元的标准,要求宣武支行返还不当得利及利息。
去年7月底,一审法院驳回了他的起诉。后来,喻山澜上诉至一中院。 今年2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工行宣武支行返还喻山澜补卡费69.20元及利息。其理由是,工行向法院提交了牡丹交通卡制卡成本为30.80元的证据。法院据此认为,被告出示证据证实牡丹交通卡的成本为30.80元,对于多收的69.20元则不能证明收费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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