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公司副总裁曾浩博士谈“广发理财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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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10:01 上海证券报 | |||||||||
广发理财2号可以参与新发行股票的机构配售。根据规定,广发理财2号的全部资金可以用来进行新股询价申购 该集合计划不收取参与和退出费用。广发理财2号首次参与资金最低限额仅5万元,推广期募集规模上限仅10亿元
日前,广发证券成为获得批准发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首批券商之一,记者就某些业内共同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广发证券公司主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裁曾浩博士。 记者:广发证券这次推出的集合理财产品是一个什么样的产品?特点如何? 曾浩:我们这次推出的产品名称为广发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简称"广发理财2号",属于收益较为稳定的限定性集合理财产品。产品资产配置主要是剩余年限小于2年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等品种,这确保了其资产稳定增值、预期回报清晰的特点,可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争取最大的收益。 广发理财2号的主要亮点则在于该集合计划享有参与新股询价申购的资格,可以参与新发行股票的机构配售,从而为客户带来其自身无法获得的投资机会,凭借管理人广发证券的定价能力,追求较为稳定的一、二级市场差价收益。这构成了该产品的第二个特点:参与新股询价配售,散户资金,机构待遇。 按照证监会有关规定,广发理财2号的全部资金可以用来进行新股询价申购,但申购或配售所得的新股在该产品的资产组合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这既可锁定整个产品的风险,也可较大程度地发挥广发证券在新股研究及定价方面的优势,为持有人取得合理回报。 该产品的第三个特点为费用低廉。该集合计划不收取参与和退出费用,管理费仅为0.58%,托管费为0.12%,收费水平与货币市场基金类似。此外,广发理财2号首次参与资金最低限额仅5万元,推广期募集规模上限仅10亿元,开放日申购也仅限于已经持有该产品的老客户。当其单位资产净值超过单位面值时,已实现的收益100%将以现金形式分配,且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记者:为什么广发证券首次推出的集合理财产品叫"广发理财2号"?是否还有"1号"?"1号"何时推出? 曾浩:我们的确已经准备了"广发理财1号"。公司在争取创新试点券商资格的过程中,积极开展了创新产品的论证、研制等准备工作。公司集中各部门的力量专门设立了"广发证券创新工作研究小组",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原则、以市场趋势为导向、以提高公司竞争力为目标,开展创新方案的设计。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 在集合理财产品方面,目前我们已经准备了1-3号产品。这些产品的风险收益特点各不相同,我们将根据市场状况和客户需求的变化情况分别向证监会报批并向市场投放。 本集合计划"广发理财2号"就是公司系列创新方案中的一部分,是响应新股询价政策改革,以进行新股申购投资为主要盈利模式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我们认为它较"广发理财1号"更为符合目前市场的需要,因此先行报批并投放出来。 记者:广发证券内部为"广发理财2号"的发行和运作做了那些准备工作? 曾浩:公司为"广发理财2号"提供了强有力的管理支持。首先,我们为这个产品配备了较强的投资经理团队。这个团队所管理的资产管理账户连续三年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其中,2002年加权平均收益为3.91%,2003年为15.89%,2004年为5.04%,其中2004年已结算账户平均年收益率为10.19%,远高于2004年上证综合指数-15.40%的市场整体表现,充分体现了他们的投资管理能力。 其次,我们在资产管理部门建立了以研究为主导的投资文化,初步形成了"以公司研究为依托、外部研究为补充、自主应用研究为核心"的研究模式。在此基础上,我们建立了较为科学完善的投资流程和备选库制度,形成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搭建了科学、严谨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它们为我们取得良好的投资业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制度保障。 具体到"广发理财2号"的产品研究。我们认为这个产品投资的关键环节是管理人的新股研究及定价能力。广发证券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使我们具备了相对突出的新股研究及定价能力,我司独创的"Z-H"IPO期权定价模型已经多次成功运用于新股发行实践,使我司在询价与配售过程中可以把握主动,发挥优势,实现可控风险之下的收益最大化。这也是我司取得产品运作成功的技术保障。 总之,我们充分认识到这次集合理财产品发行对证券市场和广发证券的意义。我们将在"有利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有利于投资者获取稳定收益、有利于广发证券声誉和品牌"的原则下,稳健推进集合理财产品创新工作,确保产品发行和投资运作成功,不辜负监管机构和广大投资者对我们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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