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央企企业年金业务亟待突破瓶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09:34 上海证券报

    企业年金市场的主力军无论从现在还是将来看,都是中央企业。因此,如何积极推进和激励央企开展企业年金工作,成为做大做强企业年金市场的重要基石。

    央企呼唤出台统一税优

    目前,困扰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一个政策性的问题是税收优惠。
而这个问题对于中央企业而言,显得尤其迫切。

    中国电力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合规部副总经理黄文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央国有企业在企业年金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中国企业年金市场的主力军,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对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企业开办企业年金的事情进行扶持,采取某些优惠政策去鼓励中央企业等参与年金市场。如果国家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出现,那么对中央企业来说,就存在了发展企业年金的动力,进而也就推动了企业年金市场的扩充发展,保证了这个市场的做大做强。

    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第42号文件《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明确规定:"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

    目前我国已有上海、福建、安徽、湖北等省市发布了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另外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作为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地区,也享受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据记者了解,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期将发布有关企业年金的实施细则,内容涉及到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问题。即先在福利费中列支,如果不足的,可以有4%进行税前列支。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某些地方已经开始采取有关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都是企业的4%可以列支在税前支出。但对于中央企业来讲,其支出要受到中央财政的控制,而各地分割的税收优惠不可能落到中央企业的头上,由于分散的税收优惠,使得位于不同区域的一家国有大企业只能有少数地方能够落实企业年金制度,形成企业内部的分配不均。

    面对开展企业年金业务内外部的不均等待遇,对作为企业年金市场最大最重要推动者的中央企业来讲也是很不公平的,因此,中央企业对开办年金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着迫切的需求。

    跨越制度障碍有待政策明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指出,对推动中央企业开展企业年金业务来讲,政府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很重要,但不是唯一的因素。

    业内人士透露,中央企业的企业年金还涉及到当地的审计部门。

    据了解,中央企业目前办理企业年金业务并不是一帆风顺。虽然某些地区在办理企业年金时得到了审计署当地特派办的允许,才可以享受地方的税收优惠,但是因为中央企业要集中核算,所以,容易造成中央企业核算部门与中央企业下属单位在年金财务处理上的矛盾。

    另外,一些开展了企业年金的中央企业不得已在工资基金中进行列支核算,以保证能够推进年金业务的开展。但是,对大多数企业来讲,在哪一部分当中列支以保证审计核算,通过什么路径才能够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成为摆在进入企业年金市场大门的最大障碍。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能够在企业年金上政策上有明确的规定,那么这个障碍也是可以跨越的。

    不过,何平表示,有关开展企业年金的政策国务院在文件上已经明确了,具体操作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虽然目前中央企业开展企业年金还存在制度上的障碍,这个时间持续应该不是很长。

    国资委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

    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工作业绩考核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是否能够开展企业年金活动的主要条件之一,这是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关于指导中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内容之一。也就是说,作为企业年金市场最大的资源提供方,中央企业在开展企业年金的活动要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直接指导,要实行申报备案制度。

    记者获悉,中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属于国有企业的重大收入和分配事项,需要上报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国资委。据了解,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将直接与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收入分配的支付要充分考虑企业人工成本和长远发展以及社会的承受能力,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收入分配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据了解,作为中央企业出资人的国资委,为了调动激发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和保护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已经为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适合企业特点并在管理体制、激励方式和激励水平上与市场机制全面接轨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打下比较好的基础。目前履行大股东权益的国资委,正在配合劳动和保障部门,对国有大企业的企业开展年金活动享受税收优惠向有关部门进行积极呼吁,希望能够就此完善中央企业激励机制,凝聚企业的吸引力,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中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和骨干力量。在2004年《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央企业入选8家,新增2家。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央企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驾驶员培训新大纲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上海地产面临泡沫破灭
京城在售楼盘分布图
刘晓庆文集:自白录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