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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600811)重要事项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05: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东方集团(600811)重要事项公告

  鉴于本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7,300万股法人股股权为质押物,向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东莱支行贷款9,000万元已偿还,公司于2005年2月28日已办理了股权质押撤销手续。

  另外,本公司于2005年2月28日,以所持有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7,300万股作为质押物,向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东莱支行申请9,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签署了《
质押合同》,期限为2005年3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自2005年3月1日生效。目前,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三月二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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