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贾南 发自北京
“在东北开发银行的问题上,东北振兴办与中国银监会还有些分歧。”3月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国宝作出如上表示。
张国宝介绍了双方的分歧。原来,在振兴东北战略实施的时候,有些同志提出建议:通过建立类似地方性质的振兴银行,以实现东北振兴的目的。而银监会的同志则认为,现在东北地区的银行个数很多,并不要设立一个新的银行,通过转换这些银行的机制,或者把某些城市银行通过改制改组,都可以起到东北振兴银行的作用。
“我们也认为,在现代经济体制下来讲,银行对于一个地区的振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围绕这个问题,我们振兴东北办以及银行系统、有关研究机构都发表了很多意见,进行了一些探讨。但是要不要设立专门的东北银行或者东北开发银行,或者叫东北振兴银行,存在着不同意见。”张国宝如是说。
除了不同意见,张国宝还提到他与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有一个共识:可以让更多的外资银行到东北去,并且特批在东北设立外资银行,或者说就是让外国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
的确,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在去年12月的新闻发布会上也做过同样表示,对外资银行在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的申请,会在审理时设立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对于如何处理东北地区严重存在的呆坏账问题,张国宝很坦率地说,东北三省所存在的呆坏账比例要高于全国水平,所以在振兴东北的战略规划当中,也专门有一些条款和政策谈到了如何核销呆坏账和减免表外欠息的问题。
据张国宝介绍,减免表外欠息和核销呆坏账的工作在去年已经展开。去年年初,国务院批准同意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3家政策性银行对4级可疑类贷款和表外欠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决定减免的条件、标准、时限、权限及企业的偿债方式。目前各行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已经由国务院批准执行,具体的减免工作已经展开。
截至到去年年底,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三家银行在东北三省一市的分支机构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共核销损失类资产340亿元,剥离可疑类贷款近500亿元。此外,东北三省作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正在稳步地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也已全面展开。
张国宝表示,他们已经充分认识到解决这些不良贷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决定根据现实与可能,分阶段逐步予以解决。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3月03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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