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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今年6月再次审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03:20 东南早报

  早报讯在今年6月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物权法》将得到再次审议,其主要起草人王利明预测,此次会议上,《物权法》通过的可能性极大。《物权法》如若出台,将实现还权与民,给物业领域矛盾及纠纷的解决提供法律的依据。

  据2004年北京市消协的一份调查显示,73%的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其中,有21%的物业公司总体评价满意人数为零。2004年10月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物权法》被第二次提请审议。许多委员在分组讨论时都赞成这部法律经过认真审议后尽快通过付诸实施。

  《物权法》是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房地产是其最主要的内容。其草案最显著的变化是明确了小区共享部位、共享设施的所有权,解决了困扰小区的大难题。这也是被业内专家评价为“最好”的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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