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在今年6月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物权法》将得到再次审议,其主要起草人王利明预测,此次会议上,《物权法》通过的可能性极大。《物权法》如若出台,将实现还权与民,给物业领域矛盾及纠纷的解决提供法律的依据。
据2004年北京市消协的一份调查显示,73%的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其中,有21%的物业公司总体评价满意人数为零。2004年10月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物权法》是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房地产是其最主要的内容。其草案最显著的变化是明确了小区共享部位、共享设施的所有权,解决了困扰小区的大难题。这也是被业内专家评价为“最好”的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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