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三位一体的执政理念,进一步端正“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履行检察职能,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依法打击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强化自身监督和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不断增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本领。
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按照高检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全力抓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国家安全、稳定意识,充分发挥批捕起诉和控告申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抓好集中处理涉法涉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全面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纠正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以规范执法为核心,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按照《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完善检察业务规范体系和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加强办案流程管理,规范各个环节的执法活动,确保办案质量。加强检察机关警务区的规范化建设,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队伍素质。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深化检察改革,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改进和加强检察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基层院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评先帮后工作,努力提高基层整体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法律监督职能的正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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