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最新报道,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全国人大财经委将向4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提请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记者昨日采访了一位参与修订的全国人大财经委权威人士。针对此次修改的四大关键问题,该人士向记者作了详细阐释。
银行入市不动储蓄
该人士透露,关于银行资金入市,本次证券法的修改内容有所涉及。但“储蓄资金是绝不可能入市的。无论任何时候也不会作出这种例外,即将老百姓存在银行的血汗钱拿来炒股。”他同时表示,银行贷款并非绝对不入市,比如银行向证券公司提供贷款,实际上也会达到相同效果。倡导银行业开展证券贷款业务,可能会加重股市过度投机的风险,当前的中国股市并不是一个非常有效率的市场,因而目前并不适合银行贷款介入。而银行资本金入市,首先要求银行设立自己的证券公司或者证券部(欧洲模式),或者通过专门的子公司运作(美国模式)。2003年12月通过的新《商业银行法》已经为商业银行从事信托、证券业务,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预留了空间。
国有企业将可炒股
现行《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对于上述禁止国企进入股市的规定,该人士表示,此次证券法将对此作出修改。该人士认为,国有企业本身有盈利的需求,投资是必须的。由证券法来限制国有企业投资对象的做法,不是很合适。该人士称,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国家的,现在设立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即使要限制国有企业的投资对象,也应该由国资委来限制。因此,对上述规定作出修改是必然的。市场人士认为,给国有企业炒股开禁,符合“国九条”所提出的“鼓励合规资金入市”的精神。删除证券法中关于限制国企炒股的规定,是非常必须的。
“铁腕监管”有望出现
此次证券法修改的另一个热点问题是如何加强证券监管。该人士透露,有关部门的监管权将大大增加。人们期待已久的证券市场“铁腕监管”有望出现。
除了问题券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也很成问题。由于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高管出事,2005年已被称为“高管落马年”。开开实业原总经理张晨居然能够在已被重点关注的情况下携巨款潜逃,暴露出目前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大门形同虚设。“乱世用重典”,有必要提升监管权。
探索解决股权分置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有关专题小组正在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探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措施。证监会表示,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上存在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问题,具有相当的敏感性、复杂性和特殊性。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国际上没有相应的经验可供借鉴,在国内涉及多个部门,在公司内部涉及各类股东,而且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行业分布和经营状况等也千差万别。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必须做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岳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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