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已成为一个新的政治语言,社会各界对它的解读不一而足,有人认为应该以改善民生为主,有人认为应该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也有人认为应该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等等,这样的解读自有他的道理,而我们以为和谐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博弈均衡的社会。政治学中有一个理论,在一个民主和稳定的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定应该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官僚特权,大量的社会机构和全体民众都要参与到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来,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政治产品是政治力量与社会力量相互博弈的结果。在教育机会不平等、民工工资拖欠、强
制拆迁等民众所关注的几大社会热点问题中,最关键的就是其中博弈角色的缺席。就拿民工工资拖欠来说吧,许多施工单位能够无所顾忌地一拖再拖甚至大打出手、为所欲为,根源在于政府作为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契约关系的第三方的失职。政府作为底线正义的失败,最终导致了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博弈能力的降低。而熊德民的出现以及他背后忽隐忽现的媒体力量,却成为这场角力中不可小视的因素。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一方面,大众传媒扮演着大众与政治力量之间“公共通道”的角色,上传下达保证着政治信息的流通;另一方面,它又以独立的姿态作为制约和监督的力量出现在社会舞台,它的政治意义就在于保证政治产品的公共性。一提到“和谐”,特别是社会和谐,许多人的第一反应也许就是一派歌舞升平,社会人人诚信善良,这是一种错觉,这也只能是先贤哲人书中的“理想国”。一个社会,没有竞争就没有活力,而竞争又不可避免产生弱肉强食。那么,如何在这种竞争中寻找和谐呢,答案就是在博弈中寻找均衡。我们知道,衡量社会和谐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公平公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运用博弈理论推导出的公正原则表明:公正实际上是利益的协调和平衡,是通过博弈形成一种均衡。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提出的公共通道,其重要的意义就是使每一个社会个体都能参与到政治决策中来。一项政策的出台,经过辩论的议题,其合理性一定比没有经过辩论的高。在一个社会中,存在不同的利益主体,在决策博弈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有高有低,有强有弱,假如就这样没有任何改进地进入决策博弈中,显然就会导致所作出的决议不能真正体现公平与公正。而“社会力量”的出现,就应该使弱者能够得到公共的力量而能够与强者抗衡,从而对整个博弈格局进行修正,以使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达到均衡。就政府的管理而言,“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或内在的控制了。”(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需要有与政府权力相均衡的力量,以使政府强权不能侵入私人领域。要使一个社会达到一种和平与稳定的状态,社会就需要有不同的声音,即使是一项好的政策出台,不同声音的价值也是珍贵的。一个社会的稳定与繁荣是互相妥协出来的,博弈均衡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本报特约评论员 彭兴庭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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