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分红的三大误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11:05 证券时报 | |||||||||
在“积极利润分配政策”的作用下,现金分红成了上市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的主流。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在截至2月16日已披露年报的107家上市公司中,有77家公司推出了现金分红方案,拟派发红利超过55亿元。 上市公司能在较大范围内进行现金分红,这是上市公司股东回报意识增强的一种表现,也是强制分红政策所带来的积极成果。不过,尽管如此,对于上市
其一,用股息率比拟利息率。面对一家家上市公司所推出的分红方案,有一种观点认为此举增加了股票的投资价值,其依据就是用股息率与利息率作比,若股息率高于利息率,则认为该公司股票投资价值明显。如新兴铸管(资讯 行情 论坛)2004年的派现方案为每股派现1元,按年报出台前该公司每股8.29元的股价计算,股息率达12.06%,远远高于一年期的存款利率2.25%。新兴铸管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可说见仁见智,在此不作定论,但这种用股息率与利息率作比较的做法显然是不妥的,也是现金分红的一大误区。因为银行存款利息是不需要进行除权处理的,100元的存款在收到利息后的本金变为了102.25元,增加了2.25元。相反股息是要经过除权的,在分红登记日收盘价每股10元的股票,若每股分配红利1元,在经过除息处理后,股票的价格变成了每股9元,因此,这股息率虽高,但却并非是投资者的实际所得。 其二,错把现金分红当做投资回报。正如前款所言,每股10元的股票,若每股分红1元钱,经过除息后的除息价格变成了每股9元。而每股1元的红利在缴纳0.20元的所得税后,投资者实得红利0.80元/股。如此一来,除息价格9元加上实得红利0.80元只有9.80元,较之于分红前的每股10元的股价来说,投资者不仅没有“得到”,相反还失去了0.20元的税款。可见,把现金分红当做对投资者的回报显然与客观事实不符。 其三,用“股东”概念来代替“流通股股东”概念。在谈论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时,常常有人用上市公司给予“股东”的回报来代替“流通股股东回报”。如新兴铸管公司自1997年上市以来共分配现金红利16.18亿元(包括2004年度分红方案在内),而历史上,公司股东的累计投入为18.36亿元(其中,国有股股东、流通股股东累计对该公司的投入分别为3.63亿元和14.73亿元),按此计算,该公司上市8年的回报率高达88%。但很显然这只是一种表象,在这一表象的背后所掩盖的是国有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不同的回报。实际上在该公司16.18亿元的分红中,国有股股东的红利为10.77亿元,流通股股东的分红为5.41亿元(含税),按各自的投入计算,国有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分别296.69%和36.73%,前者是后者的8倍。因此,用“股东回报”来代替“流通股股东回报”显然是对流通股股东低回报的一种掩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