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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反贸易壁垒今起“利刃”在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10:28 北京日报

  本报讯从今日起,在对外贸易中遭遇贸易壁垒的中国企业拥有了保护自身利益的有力工具。由商务部制定并出台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草案)于今天正式实施,企业可以通过寻求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获得救济与帮助。

  针对我国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由于贸易壁垒而发生摩擦的案例日益增多的情况,商务部曾于2002年9月23日颁布了《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去年4月,江苏省紫菜协会发起首例贸易壁垒调查申请,商务部开始对日本关于紫菜进口的管理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这是迄今惟一一例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案,中国产紫菜也成了第一个《暂行规则》颁布后的受益者。日前,日本政府根据调查结果取消了对进口紫菜原产国的限制,中国产紫菜自2005年起获准进入日本市场。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暂行规则》暴露出部分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即将实行的新规则对贸易壁垒的定义和贸易壁垒调查程序两项内容作出调整。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贸易壁垒调查是一种“积极防御”的贸易政策工具。通过修订《调查规则》,建立更为完善的国内贸易壁垒调查制度,将帮助我国企业通过政策工具,主动收集国外贸易壁垒的有关情况,并主动采取有关措施,从而逐步摆脱过去的被动局面,更加积极有效地保护自己的贸易利益。(沈衍琪)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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