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艳娇
今报讯《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已于25日正式出台,并于4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昨天走访了沈城车市的部分经销商,经销商表示《办法》的实施可能引发汽车行业再次洗牌。
没经授权不能卖车
汽车品牌销售的核心是授权销售,即品牌销售需经授权,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应当先取得汽车生产企业或经其授权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目前获得厂家授权的多为汽车专卖店(4S店),如果按照汽车品牌销售将有80%的汽车经销商在《办法》出台后面临出局。
对此,起亚经销商于先生认为,虽然小的车商没有能力拿到厂家的总代理资格,但是可以通过与大经销商签订授权经营合同从而保留汽车经营资格。同时《办法》没有明确指出多个品牌不可以在一个展厅中销售,因此品牌经营并不等同于专卖经营。
中小车商面临洗牌
一位车市内的资深人士认为,《办法》对大的经销商影响不大,目前进口车还是以大的经销商代理为主,前一段时期的进口车落地完税和品牌代理办法的出台已经逐步规范了进口车市场。
受《办法》影响最大的是中小车商,这部分车商进货渠道复杂,而经营水平也参差不齐,《办法》对进货渠道和经营资格都提出了相应规定,这样一些规模小、资金不充足、没有正规进货渠道的中小车商必然面临出局。
这也是对近几年爆炸式增长的汽车市场进行规范和重新洗牌,对汽车销售行业的规范起到了一个推动作用。
恶意价格战将被控制某汽车经销商介绍说,以往小的经销商的经销渠道很多,经销商可以从厂家进货也可以从其他经销商手中串货,这样导致市场价格相差很大。
一旦实施汽车品牌销售,大的经销商从厂家进货,而小的经销商只能从大经销商处拿货,价格受到大经销商和厂家的控制不能随意定价,恶意的价格竞争将受到控制,为了争夺客户,经销商必然会在服务等方面发力,这样有利于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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