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民营企业在“非公经济36条”中看到了赚大钱的机会:政策一旦放开,民营资本就可在原先不得介入的石油上游行业中分得一块“蛋糕”。记者昨天获悉,代表民营油企声音的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正在积极撰写全国“两会”议案提案,并将在近日北京召开的“两会”上建言:更快出台“非公经济36条”关于石油行业的配套细则,以“成全”民企进入石油勘探领域。
石油商会副秘书长王德岗昨天告诉记者,“非公经济36条”第二条“允许非公有经济进入垄断行业”中提到的第五个行业就是石油行业,并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探矿、采矿。这说明石油行业的上游油田勘探也将向民营资本开放,这一消息着实让民企感到振奋。
“但‘非公经济36条’属于框架性文件,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细则,这样才能真正促成民营油企进入上游开采。”王德岗称,石油商会正在抓紧撰写人大议案,建议出台各类配套规定,例如民企的资本条件、队伍素质设定。
此外,民企获得勘探权后能否获得配套的原油(或成品油)进口权,进入国内的石油能否在民营炼油厂进行炼油加工等,这些配套政策也非常重要,只有每个产业链环节都打通,才能利于民企发展。
王德岗昨天也向记者表示,在扫除政策障碍之后,民营油企进军商业性上游勘探开采的最大困难就是资本条件,毕竟该行业是个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即便打一口井也要近1000万元,而打井成功率也仅为50%,风险巨大。
记者了解到,王德岗所指的“进军上游”计划其实已在商会会员中筹办。据消息人士透露,石油商会会长、湖北天发石油集团董事长龚家正牵头组建中国长城石油联合公司,拟整合石油商会内处于上中下游的会员资产,并以资产入股的方式组合成一家“民营石油大亨”公司,从而获得赴境外上市的资格。而从资本市场筹足资金后,长城石油公司将进军国外油田开发领域。
国内石油行业勘探开发权仍掌握在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手中。碍于油品进口权、加工权的垄断以及资金短缺,民企又无法去国外开发油田。到2006年年底,我国将开放油品批发权。业内人士认为,在外资来临前应尽快赋予民企更多权益,可使后者在该垄断行业分得更多的“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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