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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条”与辽宁落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02:10 辽沈晚报

  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正处于东北振兴大潮中的辽宁来说,这部建国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带给辽宁的究竟是什么?除去文字表面带给我们的兴奋,“非公有制经济36条”在辽宁,还面临待拉直的问号。

  “36条”的辽宁落实时间

  辽宁对于“非公有制经济36条”的执行时间,被明确定在今年3月。“最晚3月底,我们就会出台一个更详细、更针对辽宁具体情况的意见,这个意见的公布之日就意味着辽宁的正式开放之日。”昨日,辽宁民营企业的主管部门辽宁省中小企业厅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做出了这样的回答。

  追溯起来,这个时间背后的酝酿过程则应被提前到2003年的下半年。

  2003年下半年,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就已经开始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全国调研,调研组组长由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经济学家厉以宁担纲。作为全国民营经济综合排名前十位的东北重镇,辽宁省成为厉以宁此次调研的重要地区之一,2004年,此次调研汇成《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报告被递交至国务院。

  对于辽宁来说,这个时间,是一个开始。2004年,在厉以宁的调研报告递交中央不久,辽宁也开始了针对地方的再次调查摸底。2004年,在省内省外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中小企业厅开始草拟《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会同省法制办进一步清理了有歧视民营经济内容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可以说,在国务院的“非公有制经济36条”正式出台前,这一切都是准备。

  2005年2月25日,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辽宁地方性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也指日可待。“再耐心地等几天,很快,不会超过3月底。”辽宁省中小企业厅的有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言辞欢快。

  “36条”的辽宁落实背景

  在“非公有制经济36条”正式出台前,资金不足几乎是所有辽宁民营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为此辽宁省探索和试行信誉体系建设,并确定了新一年争取新增融资100亿元的目标。但就是这个目标,对于大量急需资金投入运转的民营企业来说,恐怕也难以解决深入性的问题。

  “预计全省民营经济全年完成增加值3505亿元,同比增长18.4%;上交税金267亿元,同比增长20.8%;从业人员791万人,增加30万人;出口交货值618亿元,同比增长18.6%。乡镇企业增加值2769亿元,增长17.5%;上交税金142亿元,增长24.8%;出口交货值524亿元,增长10.5%;从业人员543万人,增长2.7%。”这是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在今年年初的局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全年目标。从这个目标中,我们不难窥见辽宁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些现状——尽管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发展,但比起民营经济发展强劲的江浙地带还有距离,全国民营企业发展前十名的称号也略显底气不足。

  问及原因,辽宁省中小企业厅的负责人表示,除去辽宁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大且过去以重工业经济为主的历史性原因外,地区本身对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壁垒较多是更重要的原因。

  “36条”的辽宁落实细节

  “36条”的辽宁细节落到实处应该就是《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部已经草拟完毕,静待实施的针对辽宁民营经济特点、将国务院“36条”具体化的意见法规,相较“非公有制经济36条”,多出了近20个分项条目,《意见》条目达50余项。

  “相当具体,具体到什么样的行业会对民企开放、什么样的民企能有资格进入到垄断行业等都会有详细的规定。”参与拟定《意见》的辽宁省中小企业厅的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他介绍,比如在“非公有制经济36条”公布后,很多人都认为,所有的民营企业都可以到诸个垄断行业去博弈、去弄潮。其实不然,尽管“放开”了,但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来说,还是需要有一定实力的民企才能参与竞争,市场还是会有一个“门槛”,至于这个“门槛”将有多高,在辽宁的《意见》中就会有详细规定。

  而对于百姓十分关注的哪些行业会对民企开放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一条将会与国家的“36条”吻合,也就是“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其中包括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等这些长期以来非公有制企业难以进入的领域,具体化就是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及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而民营资本的进入无疑将给这些行业注入更加新鲜的活力和竞争力,最终受益的当然会是百姓,他们将能够有机会享受到性价比更高的服务产品,同时民营企业也有望因此获得更“光明正大”、更丰厚的收入回报。

  但这位负责人同时坦言,鉴于目前的现实情况,最先被民企进入的应该是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这类公用事业行业。而电信、铁路、民航等行业由于长期垄断带来的“无形壁垒”可能还会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因此这些行业的垄断被打破还会是一个期待中的过程,仍需时间和相关法规的配套。

  本报记者 王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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