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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监管条例5月施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 11:1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刘芳)日前,国家电监委透露,《电力监管条例》已于本月15日发布,今年5月1日起实施。依据该条例,电监委将分门别类向电力企业颁发新版许可证,以取代现有的一个格式的许可证。

  我国于1995年颁布了《电力法》,规定电力生产经营企业须向主管部门申领许可证。但当时电力行业政企合一,每家电力企业均要承担发电、输电、供电等一体化经营,只颁发
供电营业许可证,就可以满足对发电、输电、供电三个环节的管理需要。眼下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电力行业实行厂网分开,发电厂和电网企业各自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就有必要通过颁发不同的电力业务许可证。近期我国将颁布发、输、供三种许可证,随着下一步进行输配分开,我国将颁发发、输、配、售四种许可证。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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