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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省市供货商抗击进场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 10:0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饶锋伟

  实习生陈建国

  本报讯零售商进场费已引起国内供货商的普遍关注。记者日前获悉,4月份,包括上海、北京、广州、福建等在内的国内10多个省市的供货商将聚集上海,就如何制止零售商收取
不合理进场费等矛盾问题展开研讨及达成相关共识。尽管我省有关供货商协会尚未接到正式通知,但一些供货商表示有意参加此次聚会,以借鉴国内其他省市的经验,更好地与零售商沟通。

  研讨焦点:抗击进场费

  上海市炒货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聚首的目的就是要大家联合起来,集体对零售商予以反击。他称,首先可以相互获得与零售商抗争的“道义声援”,其次可以共同商量对策、互享经验,此外,还可形成一定声势,促使政府相关法规尽快出台。

  据了解,2004年5月份,全国150多家企业的供货商、零售商、地方供货商协会代表、中国商业联合会供委会代表聚集在吉林省长春市,成立了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委会。此次再度聚集上海乃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达成共识。

  一家供货商企业负责人抱怨道,矛盾仍在继续恶化,现在,除了乱收费外,零售商还爱赖账,以往一些零售商规定春节的账款春节后一个月就结,但今年很多零售商都取消了这个规定。

  福州供货商:受困不平等交易

  本报曾经在今年1月13日A19版刊发了福州一供货商,因不满卖场的扣款行为,将卖场告上法院一事,最后,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卖场应将3万余元款项偿还给供货商,卖场也未作出上诉表示。

  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福州市本土超市、洋超市以及大小连锁店已约达到200多家。超市业的迅猛发展,也造就了一支庞大的供货商队伍。但与国内其他地区大致相似的是,供货商也受困于超市的格式合同。

  “我们不仅要给超市交过节费、新品进场费,甚至还有开业赞助费、店庆费等各种费用。”福州一供货商企业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诉苦,由于事先签订了超市提供的格式合同,吃了这种亏也没法申张。

  有关协会:尚未接到正式通知

  昨日,福州市供货商协会的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他们目前尚未接到有关此次聚首的正式通知。尽管如此,我省的一些供货商向记者透露,由于此次聚首,来的都是全国各地的供货商,他们表示有机会一定要参加,这样有助于借鉴各地与零售商沟通的经验和方法,以便更好地与零售商就进场费等问题进行洽商,维护供货商的利益。

  据了解,此次上海聚首,主要内容之一是呼吁政府出台相关法规。实际上,在格式合同立法管理方面,福州市供货商协会在2004年就已向福州市人大递交了一份材料,呼吁通过政府立法,使对格式合同的监管实现有法可依。“我们希望能通过协会,呼吁规范格式合同示范本,并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备案,来监控格式合同条款的公平性”,福州市一供货商称,希望能建立公开查阅制度和听证制度,建立超市与供应商公平的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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