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允许组建农村水电区域地方电网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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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 09:15 新华社 | |||||||||
河北省近日出台加快农村水电发展的政策措施,首次允许组建农村水电区域地方电网企业,以发挥农村水电成本低的优势,降低售电价,实施小水电代燃料优惠电价的政策。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农村水电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近年来,河北省农村供电不足,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山区,一方面
据了解,河北农村水电可开发资源量达150多万千瓦,分布在太行山、燕山42个山区县(市、区),这些地区多数是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县和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区,目前开发程度较低,开发潜力很大。加快水电开发建设,已成为河北省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推进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 对此,河北省提出在落实国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农村水电供、售电政策的基础上,支持农村水电“就近供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允许组建农村水电区域地方电网企业,发挥农村水电成本低的优势,降低售电价,实施小水电代燃料优惠电价。对具备条件的水电梯级开发集中区域,由省水利部门提出建议方案,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发供电营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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