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放宽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 08:36 燕赵都市报 | ||||||||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办法的通知》,按照规定,境内机构超限额结汇期限由现行的10个工作日延长为90日。《通知》还扩大了按实际外汇收入100%核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的企业范围。这一《通知》自3月1日起实施。 新华社
|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
|
| ||||
热 点 专 题 | ||||
|
|
|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