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住宅物业业主大会建设、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上海市房地资源局近日颁布了《加强住宅物业业主大会建设的若干规定》和新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示范文本。业内人士认为,新颁布的规定是对市人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有关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的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如原试行示范文本中指定专项维修资金的账务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本次修订中在这一条上留下空格,由业主大会填
写,即业主大会可以决定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托其他专业机构管理。
据了解,《加强住宅物业业主大会建设的若干规定》对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分期开发项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业主身份的认定等1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新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则涉及业主大会宗旨、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业主大会议事内容等24项具体内容。新的《业主临时公约》和《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对业主的权利义务、相邻关系、物业的使用等问题进行了约定。
上海业伟业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生敏认为,新的示范文本比原试行示范文本的质量有明显提高,看起来不起眼的修订却反映出主管部门对业主大会建设的重视。如新的示范文本纳入了装修管理、空调安装、电梯使用、车辆停放等小区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这样更有利于物业管理公司开展工作。还有,新的示范文本对原试行示范文本中一些业主反响较大或者错误的条款作了修正。如原试行示范文本中指定专项维修资金的账务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在遭到大批业主反对后,本次修订中在这一条上留下空格,由业主大会填写,即业主大会可以决定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托其他专业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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