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记者 贾南 发自北京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邵秉仁近日在京表示,《电力监管条例》已于2月15日经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发布了。《电力监管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国家电监会从初创组建正式转入依法履行监管职权。至此,电监会成立以来一直所处的尴尬地位有望得到解决。
邵秉仁是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番话的,他还表示,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实施有效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制定《电力监管条例》,是开展电力监管工作的基本需要。国家电监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根据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
在谈到2005年中国的供电形势时,邵秉仁说,对今年供电需求形势不能过于乐观,供求紧张的局面不会有根本的转变,只是程度上将有所缓解。电监会将采取继续执行差别电价以及整顿电煤交易市场的秩序,防止中间环节哄抬价格等政策措施来缓解电力供求矛盾。
对于大家关心的电力是否涨价问题,邵秉仁说,鉴于当前的供求形势,今年要推出煤电价格联动的措施。
这个措施规定随着煤炭价格的上升,由电力企业在消化30%的基础上实行煤电联动,这样必然使一部分用户的电价随着煤炭价格的变动而产生变动。这个时间段是以6个月为周期,凡是煤炭价格上涨幅度达到5%,将实行这种联动。但是这样一种联动主要是针对工业用电的,对于农业用电、工业方面的化肥生产用电以及居民用电不作变动,确保农业、居民和支农产品的用电价格不受影响。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2月28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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