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中国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昨天在首届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培训班上表示,信息披露制度是银监会推出的一项以社会为鉴、强化对信托公司社会约束的重要监管制度,有利于整个信托业体系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全国信托公司要深刻认识制定和实施该制度的重要性,讲求诚信、严格规范、不走过场地完成今年的信息披露工作。
关于今年的信息披露工作,高传捷说,在具体工作中,要贯彻三条基本原则,即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可比性原则;规范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相结合原则;侧重披露总量指标的原则。在近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做好有关关联交易、特别事项以及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披露。他说,目前全国信托公司已办理的集合信托计划已达1100多个,涉及一万家机构、近30万委托人。今年将有560个集合信托计划到期,涉及信托财产近300亿元,这些是银监会在今年的监管工作中高度关注的重点。他要求各公司结合信息披露工作,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实做到尽职管理;对集合信托计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高传捷强调,今年信托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对去年公司运营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阅,各公司都要将它作为一次全面自我评价的契机,并借此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他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现在不少信托公司管理水平很低,有问题总习惯内部解决,不愿意把不好的事情对外披露。还有的公司担心,有些情况披露后,会不会对公司经营、集合信托计划的运行,甚至对社会稳定带来影响。对此,银监会的态度非常明确,凡列入首批30家名单的公司,一定要如实按期对外披露第一次年报,对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风险量化评估,以及管理他人财产是否有损失、可能引发争议的关联交易、是否被监管部门处罚等等,都不应当回避。在首批30家公司实施信息披露制度后,其余20多家将分步实施该制度。
高传捷在讲话中还谈及了信托公司业务性质的变迁。他说,信托整顿后,信托公司不再是面向当地、主要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了,而是成为面向一般公众,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全社会提供专业管理财产的公共性质的金融机构。这一性质上的变化,要求信托公司以往的经营观念、经营作风都要进行根本的转变,要从对当地政府负责转向对社会公众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管。因此,必须坚持高度诚信的原则,把需要让公众知道的事情都对社会公开,亮家底、讲实话,实事求是地讲成绩和问题,做得不足的地方也要勇于承认,并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早日纠正,这样才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才会吸引客户。那种缺乏公信力、不讲诚信的作法,必然在信托市场上无法立足。
本届培训班由正在筹备的中国信托业协会以及本报等5家单位共同举办,来自全国55家信托投资公司的200多名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本报总编辑张持坚和总经理崔燮钧分别在昨天的培训班上讲了话。张持坚说,本报与信托投资公司风雨相伴,共同见证了信托业的规范和发展历程。在整个信托业的春天大有可期的时候,本报愿意与全国的信托公司继续携手,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平台和优质的服务,搭建好信托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和了解的桥梁。崔燮钧结合本报多年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经验,向信托公司讲解了年报的制作方式等。
上海证券报记者 薛莉 张学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