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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提高典当业进入门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 04:4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商务部等部门日前颁布了新的《典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上调了典当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加强了对该行业金融风险的监管。《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新《办法》适当提高了市场准入条件。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及相应的规模要求,对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做了进一步细化和上调,同时针对原《办法》中准入条件过于宽松的
状况,本着有利监管的原则对股东及其出资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加强了典当行业务特别是资产比例的管理。如规定典当行不得收当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50%;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等;降低了综合费率上限。动产质押、财产权利质押、房地产抵押典当月综合费率上限均有所下降;简化了事前审批程序;强化了事后监管。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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