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商务部、公安部颁布《典当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管理办法不仅规定市场准入条件,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而且费率集体下调,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更跳到不得超过当金的24‰;而原来质押典的费率上限都在45‰。房地产月综合费率上限也从30‰降到27‰。
本报记者卢维兴
准入门槛大幅提高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这些与先前没有什么变化。不过《办法》规定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在设立分支机构方面,门槛大幅提高。如果设立分支机构,典当总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比此前的1000万增50%;而每个分支机构需拨付的营运资金限额也从300万提到500万。
商务部表示,这是因为原《办法》中准入条件过于宽松,不易控制风险。“提高注册资本可增强典当行抗风险能力。”据悉,目前上海有36家典当行,注册资金5亿元,整体实力一般。即使全国最大的东方典当行,注册资金也不过5000万元,按照分支机构运营资金总量不超注册资金50%规定,最多只能设立5家分支机构。不要说走出上海,连在上海广铺店面都有难度。
全国的水平更低。据典当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庄忠孝介绍,目前全国有1000余家典当行,但平均注册资本不过600万~700万,其中大部分仅300万。
费率集体下调
在新管理办法中,首次把“质押典当业务”分拆成“动产质押典当业务”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并依此对典当费率进行大幅调整。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更跳到不得超过当金的24‰;而原来质押典的费率上限都在45‰。房地产月综合费率上限也从30‰降到27‰。
加剧典当行业洗牌
专家认为,典当行的综合费率高出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不少,这是一个不合理现象。业内认为,费率大幅下降将使原来比较低沉的典当竞争加剧。“不仅有利于减轻当户负担,还可促使典当行扩大经营。”
但上海部分业者认为,费率调整带来的竞争未必是一件好事。“典当行的费率确实高于贷款利率,但是对典当公司来说,各种服务及管理费(即综合费用)是主要收入来源,如果典当业的费率过低,甚至跟银行的贷款利率差不多,那么典当行所承担的风险与收益将不成正比,影响到整个行业的生存。”
“从典当公司获取资金的费用比银行贷款高得多,一般的企业或个人还是不太愿意找典当行。如果注册资本增加,同时收入减少,部分小典当公司就面临关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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