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车商面临考验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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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 10:15 每日新报 | |||||||||
昨天,商务部公布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本市各大汽车经商在看过新的办法以后认为,若按该规定严执行,不少中小汽车经销商将面临危机。 对当初颇受争议的进口车销售网络和国产销售网络能否合一的问题,新的《办法》并没有确规定。根据《办法》中的规定,“一汽车品牌的网规划一般由一家境内企业制定和实施。境内汽生产企业可直接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也可授境内汽车总
对于近两年来汽车品牌专卖店建设数量过多、过滥的问题,新《办法》规定,“汽车品牌销售和与其配套的配件供应、售后服务网点相距不得超过 150公里”。另外,“除授权合同另有约定外,汽车供应商在对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用户直接销售汽车。” 对于敏感的汽车价格,新《办法》要求“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经营品牌汽车的价格和各项收费标准”。因此,经销商以后针对市场销售情况,再擅自调整价格可能不会那么容易。 据了解,目前本市有 30%的汽车销售商都没有经过厂家授权。如果该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本市将有不少汽车经销商面临痛苦抉择———要么成为品牌授权经销商,要么关门大吉。前者的门槛相当高,建一个品牌授权的 4S店至少要 2000万元,另外还需要上百万元的流动资金放在厂商那里取货。对于很多中小经销商来说,关门很可能无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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