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迪)继本周二保险公司“炮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后,昨天,一直保持沉默的中国保监会,终于借主办“中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研讨会”之机,首次表达了对保险公司的支持。保监会副主席冯晓增一句“三者险制度应兼顾社会效益和市场效益”,让台下就座的各保险公司老总暗喜不已。
冯晓增开门见山地表示,从反馈情况看,强制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如何实行无过错责任、
赔偿范围的宽窄以及社会救助基金如何落实等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保监会对此的态度是,“合理的法律制度要充分保障所有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要体现法律对多方当事人的平等和公正”。
草案最让各保险公司感觉“不平等和不公正”的,当属第20条和21条的“无过错责任”条款。即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三者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就应当首先予以赔偿,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如何。“车险老大”人保财险甚至“威胁”,如果照办,强制三者险保费可能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0%。
对此,保监会用国外实例间接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美国一些州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建立无过错责任制度,后来由于赔付成本、抗辩成本不断上升,道德风险难以控制,有些州又重新实行了过错责任”。记者从会上获悉,包括法律界以及保险学界,都对草案的第20条和21条提出了不同看法。
此外,在保监会推荐的可参照国外样本中,还包括日本的“政府介入强制三者险”。日本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人士介绍,在日本,每张强制三者险保单的60%保费是由政府承担的。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人士对日本这种做法的评价是“值得借鉴”。据记者了解,财政部昨天也派出了金融司和事故处的三位代表参加研讨会。
网络编辑: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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