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针对有关媒体报道公司炒港股并亏损879万元,丽珠集团(000513)昨日表示:该说法不准确,2004年公司股票投资收益800多万元;此外,子公司的港股投资并未违反相关规定。
丽珠集团方面解释说,879万元是公司按照有关会计规定,对股票投资进行合理预期后进行的跌价准备,而据此认定为公司投资亏损显然有失偏颇。实际上,公司去年股票投资盈
而丽珠集团短期投资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投资账面金额5375万元,账面净值4496万元,但市值已达到了5611万元,高出净值1100多万元;如果变现,投资收益将相当可观。
丽珠集团强调,作为旗下子公司,丽珠(香港)公司所从事的各项业务都在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范围之内,包括股票投资,并未违反有关规定,而相关行为也都及时进行了披露。
(全景牛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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