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2月28日)临近的时候,中国保监会高层首次对该草案作出表态。
25日,在中国保监会主办、日本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承办的“中日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研讨会”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冯晓增表示,从保监会了解的反馈情况看,草案引发争议的焦点是强制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如何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范围的宽窄以及社会救助基金如何落实等问题。保监会认为,合理的法律制度要充分保障所有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体现对多方当事人的平等和公正。目前国外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强制三者险制度,积累了经验和教训,在立法过程中积极借鉴国外经验,可以少走弯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冯晓增强调,强制三者险采用商业化运作模式的目的是要在确保政策性和公益性前提下,提高制度运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从而达到社会效益和市场效益最大化。同时,我国建立强制三者险制度是法律制度、保险制度和社会协作机制的创新,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他举出一组数字说,2004年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10万人,占意外事故死亡人数的80%以上。但人们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仍然较低,目前机动车三者险的投保率为30%左右,农用运输车等投保率仅为6%,大量机动车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上道路行驶,造成对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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