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没啥大用!保的都是些不治之症。有这种偏颇看法的人还真不少。最近,家住上海市闸北区的江小姐亲身验证了一回。
江小姐于2003年5月经医生诊断,罹患了子宫内膜癌。幸亏发现得早,经过几次手术,江小姐终于恢复了健康。治疗花了很大一笔医药费用,江小姐想起自己曾在2002年年底投保过太平人寿的太平无忧健康保险,但她听朋友说,重大疾病保险保的都是些不治之症--要想
拿到赔付款,自家性命也不保了。加上当时销售这份保单的保险代理人已经离职,太平人寿对孤儿保单的服务能保证吗?就在江小姐茫然之时,她接到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的回访电话,原来是她的保单缴费日已经临近,电话回访人员提醒她按期缴纳保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江小姐在电话中提出理赔的想法。
太平人寿的电话回访人员在了解了情况后,马上派人上门详细了解情况,把江小姐的理赔所需材料带回公司。经理赔部门核实,江小姐确诊的子宫内膜癌属重大疾病保险责任范围,公司很快作出了赔付的决定。整个理赔过程仅用了一个星期。
以前总认为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针对的都是一些不治之症,没想到像我这样的情况也能赔。江小姐拿到5万元理赔款颇觉意外,她对太平人寿的理赔人员说,你们的诚信负责真是我们客户最好的保障。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投保人如果对保险条款存在疑问的话,不应该凭主观猜测,或是听旁人的话,保护自己利益的最好方法就是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进行询问。如果不是因为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来得及时的话,江小姐可能会因为自己对条款的不正确理解而放弃了索赔的念头,也可能因为拖延而错过了索赔的时效,使这份保险无法起到应该有的保障和给付功能。上海证券报黄慧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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