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比利时特约记者 田雪琪
简化手续,提高赔偿金额
欧盟负责交通事务的委员巴罗特2月18日专程来到布鲁塞尔国际机场大厅,向乘客们散发了一本名为《航空乘客权利》的宣传小册子。巴罗特有此“做秀”,是因为欧盟有关增加
乘客索赔金额的法律刚于17日生效。此项法律不仅简化了乘客索赔手续,而且大幅提高了赔偿金额。
根据新规定,乘客如果因为航班座位超额预订、航班被取消或推迟而无法登机,可以向航空公司索赔,索赔金额视航班飞行时间长短而定,最低为250欧元,最高为600欧元。
赔偿标准依飞行距离而定
欧盟新法对航空公司出现超额预售座位、航班被取消以及航班长时间延误三种情况时,如何赔偿作出了详细规定。
在超额预售座位的情况下,身体有残疾的乘客有优先登机权,而无法登机的乘客将自动并立即获得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在250—600欧元之间;航班被取消时,航空公司应允许乘客自行选择或全额退票或改乘其它航班,并负责赔偿;航班长时间延误,赔偿标准依据航班的飞行距离而定。飞行距离不超过1500公里,延误超过两小时的,航空公司负责赔偿250欧元;飞行距离在1500—3500公里之间,延误3小时的,赔偿400欧元;如果距离在3500公里以上并超出了欧盟领域,延误4小时的,赔偿600欧元。如果延误超过了5小时,航空公司还必须负责乘客在此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
与1991年旧的赔偿标准相比,新法不仅将赔偿标准提高了近一倍,而且扩大了适用范围。新法将适用于定期航班和包机航班,包括廉价航空公司的航班。欧盟委员会表示,每年都有数百万乘客因各种原因无法准时登机,新法律的推出是为了保护乘客的利益,并阻止航空公司有意超额预售机票。巴罗特强调:“航空业的繁荣需要配以对乘客权利的适当保护。”
公司可能转移成本提高票价
可是,欧盟的这项新法律却引起了航空业的愤怒和抗议。一些航空公司批评说,他们不应当对诸如恶劣的天气、空中交通过于繁忙、安全原因或罢工等他们“无法控制的”因素负责。新法规最终可能将导致航空公司被迫提高机票价格,以补偿因支付赔偿金而多出的额外开销。有业内人士指出,新的赔偿标准可能会使欧洲的航空公司每年增加15亿欧元的额外支出。
还有一点必须说明的是,欧盟新的赔偿标准只适用于欧盟的130多家航空公司,并不适用于有航班往返欧洲的外国航空公司。
《环球时报》 (2005年02月23日 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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