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托管前置重塑银行盈利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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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10:15 证券时报 | |||||||||
“全托管”是监管部门在最近颁布的保险资金入市相关制度框架中提出的一个全新概念。与“全托管”相联系的,是它背后所隐含的“托管前置”。权威专家认为,全托管和托管前置的实现,将有可能使商业银行的现有盈利模式,以及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循环模式都发生重大改变,并有望形成保险和银行互动的全新格局。 什么是“全托管”?在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
值得留心的是,这次颁布的系列文件,都是围绕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所建立的基本政策框架。而唯独在保监会下发的这份“通知”中,却让我们揣测出监管部门更为长期的监管目标:即不仅是要在股票资产实现严格的托管制度,而是要从风险最高的股票投资入手,将来逐步搭建一个包括国债、存款等全部资产在内的“全托管”制度,并藉以形成一整套规范的保险资金运用和管理体系。 作为一个战略性的安排,在全行业内推行“全托管”可能要假以时日,因为目前仅有个别几家保险公司作出了类似尝试。但是,业内专家指出,“全托管”对银行和保险业的意义绝不能小觑,它将改变目前银行的运作盈利模式。同时,托管功能的延伸,或者说是“托管前置”,将大大提高保险资金的在途效率和运用效益,从而给保险业的资金运作模式带来重大转变。 首先,目前,传统保险产品允许投资股票的资产(扣除投资连结险和万能险产品外),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因此,保险资金更多地还是以存款和债券等形式存在。这样,一旦实现全托管后,银行受托的资产将不仅是这5%,而是全部的保险资产。因此,专家认为,今后银行将会从以往的拉存款、赚利差的盈利模式,逐步转移到大力向保险托管业务倾斜,以获取更多的托管收益,并且分享保险业不断发展的收益。 其次,让银行为保险公司管账,更重要的是,能将托管功能向前延伸一大步。一位业内权威专家将其定义为“托管前置”。他解释说,今后将很有可能取消各个保险分公司的开户权,而将各地所有销售保单的资金都集中到托管行,委托关系仅存在于总公司和托管行之间。这种模式与国外的共同基金非常相似,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每出售一种保险产品,就以该产品基础,获得一笔资金,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进行专业化的投资运作。这样就可以避免资金被挪用、账到钱不到的情况。并且,新规定还要求,须按保险产品的品种来开户,一个产品一个账户,产品之间不能混同,这样所有出售该产品的保险金全部集中在一个账户上,将不再是一笔糊涂账。 据权威专家分析,“托管前置”的实现,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将至少带来三重收益: 其一,可以控制保险资金的在途风险,提高资金的安全性。从百姓交缴保费的环节,托管就开始介入,从而将整个资金流动过程都纳入托管的范畴,让任何一方中间人都碰不到钱。 其二,资金在途的时间和资金运作效率大为提高。今后,即便是一笔在云南香格里拉出售的保单,保险金也能在当天就进入北京总的托管账户,投资人就可立即根据资产负债匹配的原则,按照合同,进行相关的投资运作。 其三,实现保险资金和银行资金的互动。由托管行全盘打理保险公司的资金,一旦保险公司有突发事件发生,就能够和银行协同,调集它的资金,以缓解保险公司的头寸不足,实现银行资金和保险资金的互动。 “在这套制度里面,托管人可是大有可为!”权威人士给出这样的评价。另据消息人士透露,刚刚颁布的“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可能仅仅是在托管方面的一个原则性框架。今后,监管部门很有可能会对指引中每个原则性的规定,出台更为具体的操作细则。一个全新的保险资金运用制度框架的搭建,对于银行来说,不啻为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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