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近日,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业户中的定期定额户的超定额部分和查实征收户,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按预扣率进行预扣的,根据有关规定,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从2005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已经开始受理此项申请,望需要申请的个体工商业户于2005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通讯员 余晓祥 金陵晚报记者 高峰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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