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国制成品进口商协会(VFI)提供的消息,欧盟对入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新规定(2004/102/EG)将于3月1日生效,所有从欧盟外第三国(不包括瑞士)入境货物的木质包装必须按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的《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标准》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规定的专用标识。新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于承载、包装、支撑货物的阔叶和针叶原木,不包括胶合板和木屑压缩板。包装木材需去皮,并经高温(HT)或用溴化木醇(Methylbromid,简称MB)进行除害处理。从2005年3月1日起新制或修理的木质包装必须加施
(信息来源:驻汉堡总领馆经商室子站)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