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南京3月1日起开征土地闲置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08:03 东方早报

    为限制开发商拿地后坐拥土地两三年不开发,囤地、炒地皮导致房价越涨越高,记者日前获悉,南京市物价局、国土局、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土地闲置费征收政策促进闲置土地利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征收的具体标准,宣布从3月1日起开征土地闲置费。

    该《通知》明确只要是土地使用者拿地后,超过规定期限未动
工建设、延迟未经政府批准的用地都是“闲置土地”,大致有三种情形:国有土地使用合同生效或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已开发面积不足应动工面积1/3的;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合同约定分期开发的,按分期开发面积核定闲置面积;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等原因延迟的,规定动工期限顺延。

    另据了解,南京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为:划拨土地3000~5000元/亩,根据市区地段不同有所差别,其中高淳、溧水3000元/亩,江宁、浦口、六合4000元/亩,其余5000元/亩。出让土地按每年不超过土地出让金20%计征,其中工业用地15%,经营性用地和其他用地按10%计征。

    分析人士指出,该通知下月起正式实施,将在较大程度上限制开发商囤地、炒地的行为,有利于整个楼市的健康发展,减少泡沫。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南京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聚焦2005春运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2005年CCTV春节晚会
CBA全明星赛球迷投票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北京2月新推楼盘一览
新春购房打折信息
《汉武大帝》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