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3月1日起开征土地闲置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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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08:03 东方早报 | |||||||||
为限制开发商拿地后坐拥土地两三年不开发,囤地、炒地皮导致房价越涨越高,记者日前获悉,南京市物价局、国土局、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土地闲置费征收政策促进闲置土地利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征收的具体标准,宣布从3月1日起开征土地闲置费。 该《通知》明确只要是土地使用者拿地后,超过规定期限未动
另据了解,南京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为:划拨土地3000~5000元/亩,根据市区地段不同有所差别,其中高淳、溧水3000元/亩,江宁、浦口、六合4000元/亩,其余5000元/亩。出让土地按每年不超过土地出让金20%计征,其中工业用地15%,经营性用地和其他用地按10%计征。 分析人士指出,该通知下月起正式实施,将在较大程度上限制开发商囤地、炒地的行为,有利于整个楼市的健康发展,减少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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