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劳动部、法务部、产业资源部23日称,为了更加高效地雇用外籍劳工,消除企业主的不便,韩国政府决定废除企业主以往在雇用外籍劳工时,只能在《雇用许可制》和《产业研修生制》间任选其一的“一公司一制”,而允许企业主自由地选聘外籍劳工。
“一公司一制”从去年8月份对《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进行修订后开始实施。此间有观点认为,这项制度使企业主在雇用外籍劳工时,不能有效地引用上述两项制度。
此外,劳动部为向用人单位及时提供替换非法滞留者和合法外籍劳工的人力资源,将尽力聘用本国人的时间期限从原来的一个月大幅缩短到3至7天,并制订了对首次聘用的劳工最多可进行3个月试用的方案。
劳动部还决定,如果雇用非法滞留者和短期合法外籍劳工的企业主能够主动要求外籍劳工离境,则将为其保障相应数量的雇工,同时取消了10人以下企业中外籍劳工数不得超过企业总人数一半的规定。
这项议案将在3月2日由12个部门的次官出席的外籍人力政策委员会会议上作出最终决定。
(信息来源:驻韩国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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